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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金寧公所甄選約用人員一名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金門縣金寧公所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二、甄選職稱名額:

1.職稱:約用人員。

2.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應試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2.學歷大專(含)以上畢業。

3.男性須役畢或免役,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所列情事者。

4. 具汽車駕照、熟諳電腦文書、採購作業,具水電相關經驗尤佳,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性別:男女不拘。

五、工作地點: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六、主要工作項目:辦理庶務、水電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名時間:自111年 4月 27 日至111年 5 月3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八、報名地點: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

九、報名方式:於111年 5月 3 日前送達金寧鄉公所,信封(資料袋)上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十、甄選繳交文件: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報名履歷表。
(三)經驗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四)相關證照或訓練證明。(若有請檢附)

(五)所附證明文件如有虛偽造假情事者,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 甄選方式:

(一)學經歷審查:佔總分50分。

學歷:專科畢業:20分。大學畢業:25分。碩士畢業:30分

經歷:相關工作經驗,持有證明者累計滿1年2分,不足半年者不採計,最高採計10分。

證照:持有相關證照或訓練證明1張5分,最高採計10分。

(二)面試:佔總分50分。

(三)甄試日期、地點:學經歷審查合格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

1.面試日期: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2.面試地點:金門縣金寧鄉公所3樓會議室。

3.核薪標準:

參照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核薪。

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十二、其他: 錄取人員自公告或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3個月;未錄取人員不予通知。

十三、聯絡電話:(082)325610洽 楊先生。Email:kkL125@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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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