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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鄉公所受理航空站回饋金補助獎助學金申請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航空站回饋金補助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本實施要點申請對象,以設籍金門尚義機場噪音防制區內之住戶(后湖、昔果山),並就讀於金門學區之學生。不含在職(帶薪)進修者,另,大(專)學設籍於后湖、昔果山社區實際居住者未達5年,不符合回饋金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金寧鄉公所為鼓勵本轄尚義機場噪音防制區內之學生勤奮向學及獎助清寒學子學習,利用航空站回饋金作為噪音防制區內就讀國小以上各級學校學生獎助學金。     

    該項獎學金之申請條件及金額如下:

國小組(不含幼稚生)至大學組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元整(依申請人數、學組分配)。

國小組部份,垵湖分校由學校提供獎助學金人員及成績名冊,就讀其他學校者,自行檢具提出申請。

應檢附文件:

申請書。

成績單影本(學期平均成績70分以上)。

學生證影印本或在學證明書。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印相關證件。

凡屬單親家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手冊或經村長證明為清寒之學生者,不受成績限制,但應檢附戶籍謄本、低收入戶證明或村辦公處清寒證明。

本獎助學金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逾期視同棄權),經本所審核通過後發放之。獎學金發放日期為110年10月12日開始至110年10月29日止,請於上班時間領取。

不符申請條件、資料填寫不完整、證件不全,恕不受理,未錄取者、均不退件。

   請於上班日時間08:00-12:00、13:30-17:30向本所索取申請表或在金寧鄉公所臉書(facebook)中取電子檔子檔印製。並於規定時間內填妥申請表(需蓋申請人私章)與應檢附文件送至本所社會課。洽詢聯絡電話,(082)325610分機120,社會課翁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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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