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公告
主旨:本所108年變賣非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物資公開標售案。
公告事項:
一、 標售項目及數量:廢紙、雜項塑膠(非容器)-廢塑膠袋、廢塑膠膜、其他金屬(非容器)-廢鐵、廢鋁、廢白鐵、廢馬達、青銅、其他類(手機及充電器、光碟片等)、舊衣物等15項(詳如項目及數量如本所107年變賣該項回收月平均表),實際數量 依本鄉提領出貨過磅重量為準。
二、履約期限:自訂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三、看標的物時間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民國108年1月3日下午5時止(上班時間)【金寧鄉伯玉路一段240巷99號,本鄉資源回收場】。
四、投標廠商資格:1、具廢棄物清除、清理或處理許可證之業者,其許可項目至少需符合廢棄物代碼「D-13、D-25、D-26,E-02」等四項。 2.需於金門地區設有儲存場。
五、投標文件領取時間、地點及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108年1月3日17時以前,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洽索投標標價單1張、投標信封(外標封一個及標單封1個)、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範本各1份,函索者請檢附收件人信封,書寫詳細地址並貼足回郵郵票,如因函索寄送,致延誤投標者,概不負責。
六、截標時間:民國108年1月3日下午17時10分前以「掛號或快捷」方式寄達或 逕行送至本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逾時不受理,請廠商自行評估郵遞往返時間。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108年1月4 日上午9時45分,於本所三樓會議室(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
八、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規定資格文件,並以各項單價最高價且高於本所底價為得標廠商,廠商可選擇變賣內容其中1項或2項,每一單項以一家決標為原則。
九、餘項及有關規定依投標須知辦理。
十、本公告公開於本所網站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十一、聯絡電話:(082)325610#221 聯絡人:曹隊長。
十二、備註:本公告所定截標或開標時間,如遇颱風過境或其他重大災害,經政府有關機關宣佈停止上班者,即予順延或改期。
十三、107年得標本所資收物之廠商,得標物資未清運完畢,不得參加108年標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