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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金寧鄉公所甄選技士職代人員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發佈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壹、 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7條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辦理。
貳、 工作期限:經錄取人員於報到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即予解僱,未獲分配錄取人員或分配錄取人員未報到均自公布分配結果第11日起,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參、 錄取人員自通知到職日起10日內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3月。
肆、 核薪標準:依據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五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新台幣44688),另享有勞、健保。
伍、 甄選職稱、名額及應試資格:
一、 甄選職稱、名額:技士職代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二、 應試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未取得外國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 學歷為大學以上學系畢業者;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陸、 主要工作項目:辦理鄉村整建等及臨時交辦業務。
柒、 工作地點: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捌、 甄選方式:
一、 學歷審查:佔總成績30%。
1. 高中(職)學校畢業10分
2. 專科學校畢業15分
3. 大學畢業:20分。
4. 具碩士學位:30分。
二、 經歷:佔總成績20%。
曾擔任行政機關學校或私人企業、公司,從事建築、景觀設計等實務經驗,持有經歷證明文件者,累計滿1年採計5分,不足1年者不計;最高採計20分。
三、 面試:佔總成績50%。
玖、 報名日期:109年4月29日至5月4日上班時間內
壹拾、 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壹拾壹、 面試地點:金門縣金寧鄉公所(金門縣金寧鄉盤山村仁愛新村1號)
壹拾貳、 報名繳交資料:
一、 報名表1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 學歷證件或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三、 國民身份證影本1份(正反面)。
四、 經歷證明文件及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附)。
壹拾參、 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期最後一日下班前寄(送)達】。(地址:金門縣金寧鄉盤山村仁愛新村1號)。
壹拾肆、 聯絡電話:(082)325610洽楊先生。
相關檔案:金門縣金寧鄉公所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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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