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113年11月底止,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二)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金額為0千元。
(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 0萬元。
二、依據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事項如下:
金寧鄉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
三、相關檔案
(一)金寧鄉公所公共債務訊息。(附表1)
(二)金寧鄉公所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