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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大型活動 注意自身安全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參加大型活動,自身安全要注意~

    鑒於2022發生韓國梨泰院群眾踩踏事件,我國過去也曾發生發生八仙水上樂園粉塵爆燃事件,內政部發布「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規範各主管機關於民間場所辦理大型群眾活動之安全管理事項,重點如下:

一、        明定適用範圍:此要點適用於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公私立學校辦理之大型群聚活動。

二、        界定大型活動:係指參加者1000人以上且持續2小時以上之活動應予以管理,例如博覽會、燈會、煙火晚會等。

三、        安全管理義務:明定大型活動主辦者應負責活動安全,與活動管理者及其他協辦單位簽訂安全協定,明確各自安全責任。

四、        場地器材安全:活動場所為室內者,應有足夠容納空間,室外應選擇安全無虞之處所,並使用合法器材,避免使用易致災害之物品。

五、        出入疏散安全:規劃交通、出入、疏散動線,清楚標示移動方向包括緊急疏散路線、避難處所及救護車進出動線與主要出入口,必要時派專人引導,事前宣導安全訊息並公告周知。

六、        落實救援措施:落實醫療救護、滅火、緊急疏散等救援措施,並組織工作人員演練,規劃設置醫護站。

七、        分級管理方式: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之活動採報備制;3000人以上之活動採許可制。

    鑒於新春元宵燈會等各式大型活動較多,民眾可自行評估參加大型群聚活動之安全性,衡量自身身體及精神狀況,瞭解舉辦活動之地點、活動類型、參與民眾年齡層,查詢周邊疏散方向相關動線等安全資訊,確實遵守活動安全規範,在活動現場提高警覺,若發現有推擠或騷亂等危險徵兆情形應即離開,以維護自身安全,平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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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