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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人口販賣人人有責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防制人口販賣人人有責
(一) 「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條文及其配套子法於113年元旦上路,不僅要有效打擊犯罪,也強化保障被害人權益,其中4項配套子法更規範被害人相關權益,讓被害人受到政府更完整照顧,使其得以儘速回歸正常生活,積極面對未來人生,也落實總統所提的社會安全網-接住每一位需要協助的民眾。
(二) 人口販運防制不應單靠政府,也需要民間企業、國人一同協助,政府將持續結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賡續落實人口販運防制法,共同推動防制工作,遏止人口販運犯罪發生,體現我國人權治國之精神,維護我國國際形象。
(三) 為利各界瞭解本次「人口販運防制法」的修正內涵,本署官網「防制人口販運」路徑下建置「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法專區」(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535/356458/),可供民眾瀏覽參考。
(四) 相關專線電話
一、移民署:02-23883095(人口販運檢舉專線)
二、警政署:110報案專線
三、勞動部: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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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