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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金寧鄉公所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二、甄選職稱名額:

  1.職稱:建設課約用人員。

  2.錄取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

    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三、應試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2.學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所列情事者。

  4.熟諳電腦文書,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具

   溝通協調能力者佳。

四、性別:男女不拘。

五、工作地點: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

六、主要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名時間:自111年12月16日至111年 12 月20日(上午8時至下

    午5時30分)

八、報名地點: 金門縣金寧公所(金門縣盤山村仁愛新村1號)。

九、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通訊報名於111年 12 月 20 日前送達金

  寧鄉公所,信封(資料袋)上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逾期、資料

  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十、甄選繳交文件: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報名履歷表。
  (三)經歷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四)相關證照或訓練證明。(若有請檢附)

  (五)所附證明文件如有虛偽造假情事者,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 甄選方式:

  (一)學經歷審查:佔總分50分。

    學歷:高中(職)畢業:25分。專科畢業:28分。大學以上畢業:30分。

    經歷:相關工作經驗,持有證明者累計滿1年2分,不足半年者不採   

    計,最高採計10分。

    證照:持有相關證照或訓練證明1張5分,最高採計10分。

(二)面試:佔總分50分。

(三)甄試日期、地點:學經歷審查合格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

  1.面試日期: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2.面試地點:金門縣金寧鄉公所3樓會議室。

  3.核薪標準:

   參照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核薪。

   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 

   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  

   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十二、其他:錄取人員自公告或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

   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日起,保留候用資格半年;未錄取

   人員不予通知。

十三、聯絡電話:(082)325610洽 楊先生。 

   Email:kkL25@mail.kinmen.gov.tw

 

  • 點閱次數:222
  • 上版日期:1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