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期:114-09-19
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縣民遭受非意外、意外死亡(傷殘)救助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610
承辦人員 

薛蘋茹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提出申請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1.申請書一份。
2.繼承系統表。
3.委託書。
4.報告書一份(申請意外濟助)。
5.印章。
6.身心障礙證明。
7.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
8.全戶戶籍謄本。
9.除戶戶籍謄(死亡)。
10.領款收據、土地銀行存摺影本。其他(交通事故登記聯單、現場圖、報告書、報導資料等)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相關檔案下載或至本所索取
處理時限 

依程序時程辦理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