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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4-09-19
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大同之家自費安養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610
承辦人員 

陳憶馨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提出申請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1.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2.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最近三個月)  
3.最近脫帽二吋半身照片五張。
4.安養申請表乙份。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份。(安養定型化契約一份)
6.如有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或榮民證應檢附影本。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相關檔案下載或至本所索取
處理時限 

依程序時程辦理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