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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4-10-17
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大同之家公費安養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610
承辦人員 

陳憶馨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提出申請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1.全戶戶籍謄本乙份(記事不省略)
2.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正本)含肺部x光.愛滋.梅毒.B肝.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寄生蟲體檢時間須為核准入住日前7日有效。
3.最近脫帽一吋半身照片五張
4.申請人及緊急連絡人印章

5.申請人及緊急連絡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申請人如有身障手冊.重大傷病卡.榮民證均應檢附影本

7.低收入戶證明

8.安養申請表乙份
9.安養型化契約一份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處理時限 

依程序時程辦理

申請方式  請親自到公所辦理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