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期:114-10-17
為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三節慰助申請表
承辦單位  民政課  
聯絡電話  (082)325610
承辦人員 

陳婷婷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提出申請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1.申請表一份。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相關檔案下載或至本所索取
處理時限 

依程序時程辦理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