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逸芳
1.檢附戶籍謄本。(初生嬰兒之父母其中一方在本縣設籍滿12個月以上嬰兒出生及初設戶籍於本縣)。 2.父或母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與申請人印章。
「金門縣政府支持生育加碼補助費」請詳閱實施計畫
依程序時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