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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4-09-19
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申請養殖漁業登記
承辦單位  農觀課  
聯絡電話  (082)325610
承辦人員 

獸醫徐翊庭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提出申請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1.申請書二份。
2.土地登記謄本(如土地非申請人所有,應附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3.水權狀,水利建造物核准文件或其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
4.養殖場位置略圖及養殖場配置略圖。
5.漁塭土地非寫養殖用地,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同意作養殖使用證明文件。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處理時限 

依程序時程辦理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