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
民眾洽公及申辦業務 |
承辦課室及承辦人員 |
民眾申請所需檢附資料 |
1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收費標準:第一筆500元,每增一筆加收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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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觀課
楊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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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申請人私章(自然人即可)。
2身分證影本一份。
3.土地登記簿謄本(一個月內)。
4.地籍圖謄本(一個月內)。
5.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持土地權狀向建設處-都計科申請)。
6.屬國家公園應附國家公園證明書(土地分區證明及農業用地證明)。
7.非本人申請者,代理人欄應簽名蓋章。 |
2 |
申請砍伐修剪林木 |
農觀課
鍾心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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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一份。
2.位置圖乙份。
3.土地權狀影本乙份或土恃登記簿圖謄本乙份(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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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業灌溉用電申請 |
農觀課
許庭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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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切結書。
3.證明書。
4.現場位置圖。
5.配電平面圖。
6.土地登記簿謄本。
7.地籍圖謄本。
8.農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9.土地共同持分人同意書及其印鑑證明(土地為持分者應附)。
10.土地權狀影印本。
11.水權狀影印本 |
4 |
申請養殖漁業登記証 |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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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二份。
2.土地登記謄本(如土地非申請人所有,應附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3.水權狀,水利建造物核准文件或其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
4.養殖場位置略圖及養殖場配置略圖。
5.漁塭土地非寫養殖用地,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同意作養殖使用證明文件。 |
5 |
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 |
農觀課
徐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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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書一式三份。
2.陸上養殖附養殖漁業登記証影本(臨時養殖証,檢附水權證明文件)。
3.海上養殖附區劃漁業權執照或使用漁業權入漁證明文件影本。
4.購買魚苗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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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籌設農業產銷班 |
農觀課
林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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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籌設申請書三份。
2.組織章程。
3.班員名冊。
4.輪作計劃。
5.現有農機清冊。
6.農機需求表。
7.耕地清冊。
8.耕地圖。
9.租賃契約書。
10.籌備會議紀錄。
11.班公約。 |
7 |
籌設淺海養殖產銷班 |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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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三份。
2.參加人員名冊及經營面積。
3.班員名冊。
4.漁場位置圖。
5.組織章程。 |
8 |
毛豬死亡保險 |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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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預防注射後,其豬隻死亡,經鄉公所獸醫檢驗確實,飼主檢據辦理申請賠償。 |
9 |
家畜疾病醫療:
家畜豬瘟、豬丹毒、口蹄疫預防注射 |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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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登記373128。 |
10 |
申請畜牧場登記 |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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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申辦畜牧場登記委託書(自辦者免附)。
2.畜牧場登記申請書2份(請至縣府建設處漁牧科索取)。
3.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書。
4.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及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5.畜牧場經營計劃書。
6.畜牧場位置圖及配置圖(比例尺1/600)。
7.主要設施說明圖。
8.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自有者免附)。
9.畜牧設施使用模同意書(畜牧設施自有者免附)。
10.「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或「排放許可證」或「檢附環保單位或認可代檢測機構放流水檢驗合格報告(六個月內有效)」或「無排放水畜牧場會勘簽章」。 |
11 |
畜牧場變更登記 |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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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牧場變更登記申請書。
2.變更負責者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乙份)。
3.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書乙份(向鄉公所申請)。
4.土地使用模同意書(自有者免附)。
5.畜牧場設施使用模同意書(自有者免附)。
6.檢附畜牧場登記證書正本。 |
12 |
無自用農舍證明
每人只可申請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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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觀課
楊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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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地籍圖謄本(最近一個月)。
3.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一個月)。
4.切結書。
5.土地總歸戶清冊及財產歸戶清冊(最近一個月)。
6.所有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7.最近一個月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本。
8.申請人農地現況照片(一個月內)。
9.委託書(如為申請人自行辦理免附)。
10.受託人(代理人)身份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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