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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7-18

 

金門縣金寧鄉公所便民服務項目表【農觀課】
項次  民眾洽公及申辦業務  承辦課室及承辦人員  民眾申請所需檢附資料 
 1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收費標準:第一筆500元,每增一筆加收300元

農觀課

楊肅仁

 

  

1.申請書、申請人私章(自然人即可)。

2身分證影本一份。

3.土地登記簿謄本(一個月內)。

4.地籍圖謄本(一個月內)。

5.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持土地權狀向建設處-都計科申請)。

6.屬國家公園應附國家公園證明書(土地分區證明及農業用地證明)。

7.非本人申請者,代理人欄應簽名蓋章。
 2  申請砍伐修剪林木  

農觀課

鍾心玫

  

1.申請書一份。

2.位置圖乙份。

3.土地權狀影本乙份或土恃登記簿圖謄本乙份(一個月內)。

 3  農業灌溉用電申請  

農觀課

許庭瑋

  

1.申請書。

2.切結書。

3.證明書。

4.現場位置圖。

5.配電平面圖。

6.土地登記簿謄本。

7.地籍圖謄本。

8.農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9.土地共同持分人同意書及其印鑑證明(土地為持分者應附)。

10.土地權狀影印本。

11.水權狀影印本
 4  申請養殖漁業登記証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1.申請書二份。

2.土地登記謄本(如土地非申請人所有,應附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3.水權狀,水利建造物核准文件或其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

4.養殖場位置略圖及養殖場配置略圖。

5.漁塭土地非寫養殖用地,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同意作養殖使用證明文件。
 5  漁業陸上養殖放養申報  

農觀課

徐翊庭

  

1.申報書一式三份。

2.陸上養殖附養殖漁業登記証影本(臨時養殖証,檢附水權證明文件)。

3.海上養殖附區劃漁業權執照或使用漁業權入漁證明文件影本。

4.購買魚苗收據。

 6  籌設農業產銷班  

農觀課

林杏娟

 

  

1.籌設申請書三份。

2.組織章程。

3.班員名冊。

4.輪作計劃。

5.現有農機清冊。

6.農機需求表。

7.耕地清冊。

8.耕地圖。

9.租賃契約書。

10.籌備會議紀錄。

11.班公約。
 7  籌設淺海養殖產銷班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1.申請書三份。

2.參加人員名冊及經營面積。

3.班員名冊。

4.漁場位置圖。

5.組織章程。
 8  毛豬死亡保險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經預防注射後,其豬隻死亡,經鄉公所獸醫檢驗確實,飼主檢據辦理申請賠償。
9  

家畜疾病醫療:

家畜豬瘟、豬丹毒、口蹄疫預防注射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電話登記373128。
10 申請畜牧場登記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1.代理申辦畜牧場登記委託書(自辦者免附)。

2.畜牧場登記申請書2份(請至縣府建設處漁牧科索取)。

3.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資格證明書。

4.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申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及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5.畜牧場經營計劃書。

6.畜牧場位置圖及配置圖(比例尺1/600)。

7.主要設施說明圖。

8.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自有者免附)。

9.畜牧設施使用模同意書(畜牧設施自有者免附)。

10.「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或「排放許可證」或「檢附環保單位或認可代檢測機構放流水檢驗合格報告(六個月內有效)」或「無排放水畜牧場會勘簽章」。
11 畜牧場變更登記

農觀課

獸醫

徐翊庭

 

1.畜牧場變更登記申請書。

2.變更負責者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乙份)。

3.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書乙份(向鄉公所申請)。

4.土地使用模同意書(自有者免附)。

5.畜牧場設施使用模同意書(自有者免附)。

6.檢附畜牧場登記證書正本。
12

無自用農舍證明
每人只可申請一間 

 

 農觀課

 楊肅仁

1.申請書。
2.地籍圖謄本(最近一個月)。
3.土地登記簿謄本(最近一個月)。
4.切結書。
5.土地總歸戶清冊及財產歸戶清冊(最近一個月)。
6.所有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7.最近一個月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本。
8.申請人農地現況照片(一個月內)。
9.委託書(如為申請人自行辦理免附)。

10.受託人(代理人)身份證影本。